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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迷福泽养老院_赡养老人,家庭意见有纠纷,去那里部门找调

文章来源:编辑铺作者:东华下载站发布时间:2024-03-22 08:03:20

我是迷福泽养老院

赡养老人,家庭意见有纠纷,去那里部门找调

我们兄弟二人为赡养母亲在去年5月签了一份协议书,母亲由弟斐达负责照顾,我拿出1500元/月为保姆费及母亲生活费用,一直来按时存入对方账户。今年十月二十九日,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,斐达违反协议,擅自把母亲送去了养老院。我不同意,要求把母亲带来我身边照顾,请求法律援助。

为什么村里一直说着“好话”让我外公住养老

你好,可以由妈继承。

人活得太久是福还是祸

我舅舅今年100岁了,他的儿子已经走了有6年了,女儿也60岁了,虽然顾得保姆,但女儿多年了,哪里也不能去,舅舅这几年已经卧床不起了,也糊涂了,很累人,所以活的年龄太大了,对儿女来说是个压力。

去养老院住的老人以前自己的房子可以转让吗

自己的当然可以。

爷爷的哥哥,无儿无女,90岁,我家有义务

老人已经90岁了,都已经差不多成人瑞了。现在能活到90岁以上的老人并不是特别多,你们家族里面能够有一位90岁以上的老人,应该是你们家族人的福气才对。

老人名下无儿无女,也就是说,他现在是孤寡老人一个。

这种情况下,个人觉得,你们家里还是应该好好合计合计,做个妥善的安排,尽力把老人照顾好才是。

再怎么说,老人家毕竟是哥哥,对你爸爸来说,就是他的伯伯。我们不知道你爷爷在不在了,如果你爷爷还健在的话,他应该会去想办法照顾一下自己哥哥的。

就算你爷爷不在了,你爸爸还健在,那是他亲伯伯,照顾一下自己的亲伯,也算是对这个家族的贡献了,同时也是给自己的后人积德。

当然,话讲回来,作为哥哥,你们家确实是没有赡养他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的,你们家不闻不问也并不违法。但不能因为这样,你们就看着他不管,这真说不过去。

再怎么说,如果你家从财力上、物资上确实没法帮助他,至少也应该把老人的情况跟街道、跟相关部门去反映反映、去说说,去请求解决一下老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,尽力让老人能有个安乐的晚年。

人这一辈子,什么最值钱

谢邀请:人这一辈子,什么最值钱?答:要说人这辈子只有平安健康!亲情、爱情、友情最值得我们珍惜的。在说什么最值钱,我们要前前后后好好想一想,如果我们没有一个好心态、好心情!我们拥有在多,也无济于事,也不会幸福快乐!

如果我们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,就没有好心情,不要考虑的太多,不要正天的心事重重,多疑,这样怎会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呢?

所以人的一生多苦多难的,只要自己努力奋斗,放松我们心态,有一个好的心情,才能我们最想的结果。我们都有一好的心态就会感到快乐和幸福!

我们有一个好的人品好的心情,我们平下心来,就会心情好,就使人在生活上感到开心、舒心、快乐!我们才配拥有的幸福!谢谢!


我爷爷今年88了,子女全都去世了,我爷爷

爷爷由孙子女赡养

9月17日我回答,爸爸先于奶奶去世,叔叔要我平摊奶奶的赡养费合理吗?因为有叔叔在。

你说的情况与上述情况不同,是你爸爸这一辈的叔,伯,姑全不在了。

妈做为丧偶儿媳,上伺候老下伺候小,一日三餐,整天劳累真的不容易。妈既有功劳,又有苦劳,发发牢骚,发泄一下苦闷心情是可以理解的。

儿媳有赡养公公的义务吗?从法律上没有。说有,是你爸爸在时,你爸爸有赡养义务,妈与你爸爸是夫妻,妈协助你爸爸赡养你爷爷。

你爸爸不在了,连协助你爸爸尽赡养义务都没有了。如果妈再婚,你爷爷不能干涉,对你爷爷更没有赡养义务。

但是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,丧偶儿媳对公婆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,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就是说,你爷爷死时,妈可以作为继承你爷爷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。

再说说你爸爸的兄弟姐妹都不在了,你和弟弟是爷爷的孙子女,有没有义务赡养你爷爷呢?有的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四条,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,外孙女,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,外祖父母,有赡养义务。

孙子女赡养爷爷义务有3个条件:

1.孙子女有负担能力。啥叫有负担能力?我觉得给爷爷的生活费,不低于低保水平,就是有负担能力。孙子女不能借口无负担能力,拒绝赡养爷爷。

2.父亲及叔父,伯父,姑姑全不在了。

3.或者爷爷的子女无力赡养。

你和弟弟符合这3条,就要义不容辞的负起赡养义务。

具体怎么养?

1.如果妈愿和你爷爷一起住,你和你弟弟拿赡养费。

2.你如果把爷爷接进你家养,由你弟弟拿赡养费。

3.也可以把爷爷送进养老院,你和弟弟各拿赡养费。

老人长寿不是褔吗

老人长寿是不是福,现在各种说法都有。

人都是贪生怕死的,都想长寿多生,从这角度去说,长寿是福。但现在有人说长寿多辱,从这一点说,长寿未必是福了。长寿、健康,能自理,自食其力,那当然是福。只是有气活着,各种疾病缠身,甚至瘫痪在床,不能自理,靠药物,靠呼吸机维系生命,如此不是福,是辱己害人了。老人无疾而终,如此才是福,多病无法自理,便是祸。不少儿女为尽孝,弄得人财两空,兄弟姐妹反目,久病床无孝子。长寿老人九十、百岁,儿女也七老八十了,也是老人了,老老人多病,儿女有的已服侍不了,所以,长寿不痴呆,不瘫痪,健康无病能自理就好,是一宝,一旦痴呆多病,生活无法自理,甚至瘫痪在床,那就是一害。

我父亲就是个享受离休待遇的“活宝”,因为父母偏心,几十年来,父母福我不曾得享,想啃老不得,父母健康时,从无想到我,不肯助半点我,但当父亲住院,却要我去服侍随伴,理由是除我之外三个都有工作,只我没有,他们要工作,服侍父母尽孝,应该,我二话说。所以,父亲自八十之后,每年都去住院一月半月,他能自理,这样的服侍陪伴还好。去年,父达九十之后,一觉睡大,便不知醒,依农村人说法是无病而终,算是有福了。父亲走后,母亲精神受打击,中风瘫痪了,吃喝拉撒洗,什么都要人服侍,没了尊严,真的是受辱了。我对母的偏心是满肚怒火的,但想到母亲生养了我,今天这样了,我只好强忍怒火,母瘫快一年了,白天都是我在服侍,住院三月,同院病人换了一批批,服侍者是一日一轮一换,而我母后院八十七天,我陪了八十天,出院八月满了,也是我天天在服侍,我父母生有两男两女,都是住得很近的。但几个都推托找借口,不愿服侍母亲。我医院侍母,就常遇兄弟姐妹为岀钱,为服侍而争吵不休,大伤情义的。

赡养老人,家庭意见有纠纷,去那里部门找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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